陰陽學說早在夏朝就已產生。因之,曰《連山》;《山海經》載云:“伏羲得河圖,夏人商人因之,曰《歸藏》;列山氏得河陰陽學說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哲學概念,是古人通過對各種事物和現象的觀察,把宇宙間的萬物萬象分為陰與陽兩大類,而建立起來的一種相互對立統一的唯物論和辯證法的思想,是古人認識自然的一種樸素的唯物觀點。
我們的古人在認識大自然的過程中,發現萬事萬物,都可根據其特性而一分為二,稱其為陰陽。例如:日為陽,月為陰;晝為陽,夜為陰;上為陽,下為陰;男為陽,女為陰;剛為陽,柔為陰;山為陽,溝為陰;好為陽,壞為陰;動為陽,靜為陰,等等。
陰陽的表現形式為:陰陽對立,陰陽互根,陰陽消長,陰陽轉化。
陰陽的實質是辯證法,現代辯證唯物主義中講的矛盾,實質就是陰陽,只不過名稱不同罷了。
凡代表光明、炎熱、正面、剛強等的事物都屬陽,凡代表黑暗、寒冷、反面、柔弱等的事物都屬陰。陰陽既是對立的,又是統一的,兩者之間的消長、轉化,成為字宙萬物產生、發展、衰敗、消亡的動力。
《易》曰:“易有太極,是生兩儀。”所謂“兩儀”就是陰陽,所以《易》又日:“一陰一陽謂之道。”萬事萬物都有陰陽兩面,都是由陰陽構成的。同時,萬事萬物又都可以分為陰陽。陰陽是我們祖先對物質世界抽象的分類和描述.它與唯物辯證法的“一分為二,對立統一”是完全一致的。中華民族的祖先在五千年前就有此認識,足見中華傳統文化的偉大。